程隆银律师执业超11年,主办200多件案件,胜诉率与满意度双高。他是云南悟同律所合伙人等,擅长刑事辩护等多领域。秉持“法理精湛,暖心为民”理念,获律所“优秀律师”荣誉,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一、律师介绍
程隆银律师是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核心合伙人,拥有丰富的法律执业经验。2011年,他以远超合格线的优异成绩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在成为专职律师前,他先在大型企业法务部门任职两年,参与合同审查、劳动争议处理及合规体系搭建,精准把控企业法律风险点;后进入检察机关从事案件审核工作一年多,参与各类刑事案件的证据复核、法律适用研讨百余次,具备敏锐的案件侦查逻辑和证据链完整性洞察力。
2014年9月,程隆银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2015年9月加入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凭借扎实专业功底、勤勉工作态度和出色办案能力,于2019年3月晋升为事务所合伙人。他主办各类案件两百余件,业务聚焦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劳动工伤、建筑工程四大板块。在刑事辩护中,他能从证据细节突破,为多起盗窃、诈骗当事人争取不起诉或轻判;婚姻家事纠纷里,兼顾财产分割与情感疏导;侵权责任纠纷中,为受害人追回超千万元赔偿款;合同纠纷领域,帮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他还担任昭通市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获得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
二、主办案例
2018年4月,被告人王X与被害人杨XX因本村公路修建事宜产生邻里矛盾。20日13时许,王X先与杨XX丈夫争执,杨XX赶到后双方矛盾升级,互相辱骂推搡,王X用拳头将杨XX两颗下门牙打落,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王X虽送杨XX就医并支付1580.16元医疗费,但双方就后续牙齿安装费等赔偿事宜协商及经公安机关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杨XX委托程隆银律师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王X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5614.16元。
庭审中,被告人王X否认殴打事实,其辩护人以“指控故意伤害罪证据不足”为由请求宣告王X无罪,拒绝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在于王X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以及民事赔偿责任如何划分和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程隆银律师制定了“刑事追责与民事索赔并行”的维权策略。刑事层面,他重点梳理全案证据链,包括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多名目击证人证言、住院病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等,形成完整证据闭环,证实王X故意伤害杨XX并致其轻伤二级的犯罪事实,有力反驳了被告人及辩护人“无罪”的辩解。民事层面,他精准核算各项赔偿项目,提交相关证据明确主张合理损失,同时考虑到被害人杨XX在冲突中有一定过错,认可法院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划分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王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杨XX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184.11元(扣除已支付的1580.16元,还需支付7603.95元)。程隆银律师在案件中通过证据整合与质证、赔偿金额精准核算、平衡过错与赔偿责任,高效化解了被害人“维权难、索赔难”的困境,切实维护了受害方的合法权益。